3)273、流氓的生存法则_世界特种部队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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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警厅、捕房追捕时,因有在帮军警通风报信,作案者轻易就能逃脱,等到军警虚张声势列队而至,罪犯早已不知去向了。

  所以后来在和影视中经常看到的走江湖拜码头的事情在当时是真实出现的。

  帮会的流氓要开作案,会先通知在帮的军警,协商妥当以后再去作案。

  如果是外来的帮徒要在本码头作案,必须先投帖求见本地在帮的军警头目,陈明来意,先挂上号。

  结果本来应当保护市民的军警对于挂号的罪犯,不但不去捉拿,反而按照帮规供其食宿,并且告知本地情形,比如谁家可以偷盗,谁家可以绑票,谁家势力大断断不可惊动,等等。

  外地的罪犯得到军警人员的通风报信,就可以放心大胆地于当晚行事。

  第二天大早,必然会传出骇人听闻的巨大消息:某个大户人家巨款被盗,某某富商家珍宝被窃,或者什么亿万富翁家里发生灭门惨案。

  受害者当然要向警察报案,可是,普通老百姓,哪知道盗贼就藏在军警家里呢!

  当然,既然兵匪一家,事过之后,赃物当然也要按规矩跟警察分成,这就是警察充当保护伞的目的。

  当然,少数受害者也许是有点社会名气或者势力的人物,就是什么外地投资的或者什么教授之类的有虚名的人物,这些人不是体制内部的人,不懂规矩,硬是不肯了结,用什么势力压下来坚持要破案,那也有办法对付。

  办法就是与窃贼商量,花点钱叫一些无名小卒级别的小混混出来顶替别人的罪名。

  这些可笑的小卒子到案后,只要承认一点犯罪事实就能过关。

  如果受害者还有点犯倔,坚持要找到全部赃物,顶罪的就回答,这案子是几个人一起作的,他们早已逃跑了,我得的就这么一点。

  于是警察就叫受害者将这点赃物领去,判这个顶罪的一年半载的徒刑,案子就算破了。

  军警于是立功受奖,而真正的犯案者安然无恙,不但成了亿万富翁,而且会成为社会名流。

  帮会的上层分子不仅与警察等等势力勾结,而且在日本帝国主义大举侵华的情况下,置民族气节于不顾,与日本鬼子互相勾结,互相利用。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沈擒龙他们就曾经打掉一伙用宗教为日本特务机关服务,诱骗老百姓财物的假道士。

  而其他大流氓则更加可恨,1939年前后,在日本特务机关授意下,和杜月笙齐名的大流氓张啸林,组织了一个叫“新亚和平促进会”的组织,带着他手下的流氓为日本军队收购和运销急需的煤炭、大米和棉花等重要物资,在军需品的补给上为日本主子效劳。

  而他又可以在鬼子的庇护下,更加肆无忌惮地贩毒,开赌场,乘机大发国难财。

  因此,当时的社会上兵匪一家,相互勾结,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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