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在山区开梯田,能够增加耕地总量,黄琬更是全力的支持。只是官府拿不出钱粮,最后还是颍川的士族给黄琬出主意,允许豪族大户出资去开发山区梯田。
汉朝的土地制度叫名田制,简单粗暴的解释一下,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然后通过国家授田,给黎民使用。通过授田,土地的使用权(那时的法律那么细,未明确区分所有权、使用权等)就到了私人名下。
这套制度在实行的时候,实际是很模糊的,随着人口繁衍,到了汉末,大量的土地被豪强地主兼并,官府能够拿出来的授田的土地越来越少,这套制度已经接近名存实亡了。
但这套制度中有一条是非常明确的,就是私人对土地的占有,必须要经过政府承认的。山地荒田开垦成耕地,同样是需要得到官府许可才行。
黄琬大力支持开山修梯田,实际是为豪强大户获得大量土地,提供了一条捷径。只不过这条捷径,现在需要丁宽掌握的农业技术支持。
黄琬这次主持推动大开梯田,只要向当地县寺申请就可以进行,但却规定一定时限之内必须完成,把梯田划入私人名下,也是需要各县官吏验收认可之后。
鼓励豪族大户去山区开发梯田还有一个好处。豫州的东侧,与荆州、扬州的分界,是伏牛山余脉、桐柏山,大别山。这些山脉开发程度低,官府控制力不足,正是黄巾军余部藏匿的最佳地点。引入这些豪强大户去那里开山,就一定会带去大量的私人武装,压缩黄巾余部的生存空间。
掌握梯田建设技术的丁宽,自然就成了这次山地开垦的领军人物,从比邻颍川的西平县开始,沿着这些山脉,丁宽在汝南东南部山区的十几个县都开设了农庄。
为此,丁宽从扬州的丁家农庄,调集了上千的基层管理人员,这些人将带领在汝南招募的上万流民,一起伐山开田。
这个套路其实与丁宽几年前,在扬州征伐山越是同样的套路,只不过在扬州时,敌对势力是山越人,而到了汝南,敌对方变成了黄巾余部而已,本质上并没有差异。
丁宽的五千兵马进入汝南之后,并没有急于进山与这些黄巾军征战,而是分散在这十几个县内驻防,那些跟随丁宽到这些地方开山的豪强大户,连同丁宽自己在内,也都有私人武装在防御这些新开辟的农庄。
十几县的私人武装总量也有大约七八千人,加上丁宽的五千兵马,各县的郡兵、贼曹兵丁。这么多武装的进入,直接压缩了黄巾军的活动空间,迫使这些黄巾余部不得不向大山深处转移。
虽然黄巾军也几次聚集人马,下山骚扰,但丁宽五千兵马中四千是骑兵,机动力极强,只要黄巾军退回山中稍慢,就会被丁宽的兵马大举追杀。
这五千兵马装备精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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