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章 凶手尹馨月?_我在大明当知县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这……”少女看着那锭的碎银子,迟疑道,“大人,不需要这么多,我给你找零。”

  说着,少女从腰包拿出一把铜钱,但根本不够数,她还是把铜钱全都递给陆昇,“大人,我身上只有这些钱,你先拿着,下次到县衙再补给你。”

  陆昇把钱往回推,笑道:“不用不用,包子西施的包子,值这些钱。”

  陆昇的举动本来没什么意思,但在少女眼里就不同。

  少女被男人碰到,连忙退了两步,脸色一变,有些生气:“请大人自重!”

  陆昇看少女警惕的模样,急忙解释:“美女,我说的是实话,我现在很饿,你的包子太香了,不然你先把包子赊给我?”

  少女双手护在胸前,大声道:“就算你是知县,也不能张口闭口喊美女,这样调戏于我!”

  这时,路人也注意到这边的动静。

  陆昇才想起的身份,如果被人误会调戏民女,不久就会街知巷闻。

  成为梅山县人人谈论的主角,要是被人告发,很可能会获罪。

  朱元璋时期的明朝,律法是很严苛的。

  看到少女气势汹汹的样子,陆昇觉得根本说不清楚,就想走,但肚子是在是饿,只好大步走向少女。

  少女看到陆昇过来,想要大喊,宁死不从。

  谁知,陆昇只是跑向她旁边的包子。

  陆昇拿了两个包子,翻身上骡子,跑了。

  他想不到,在大明第一次撩小姑娘,却以失败告终……

  少女见调戏她的知县走了,也收摊了。

  陆昇赶回县衙,才发现自己没事做。

  本以为有什么惊天大案,让他大干一场,结果只是普通的抢劫杀人案,只需要吩咐捕快去抓人就行了。

  然后买包子想撩人家小姑娘,却吃了瘪。

  这对陆昇只是个小插曲,他总要有点事做。

  陆昇想找县丞施良才和主簿余宏义,请教怎么处理公文,但找不到人,问了才知道他们出门办事了。

  气人的是,师爷张闵也不在。

  看来张闵也是个会偷懒的。

  以前很烦别人给他打电话,现在没有手机,想找人都很难。

  陆昇在办公室里百无聊赖,随手翻开一本书。

  “大明律”几个字映入眼帘。

  是本新书,想必之前的陆昇还没怎么看过。

  陆昇以为古文很难懂,看一会应该就烦了。

  但是他却发现,曾经的繁体字现在一看就懂了,意思也很好理解。

  想来是以前“陆昇”的记忆。

  能考取举人,还是有点功底的。

  陆昇看的《大明律》,是今年颁布的新版,很多严苛的条例被修改了。

  看来朱允炆,还是为民着想的,可惜……

  这时仵作送来验尸报告,里面的内容跟陆昇想的一样。

  但是漏了一点最重要的,没写出死者死前喝过酒。

  看书的时间一晃而过,很快,午时就到了。

  陆昇正想去吃饭,看到张铁和几个捕快回来了,

  请收藏:https://m.bglo.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