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木景焱就不好使了。
他什么时候学会夸奖人了?让人感觉好不适应啊!
囧。
“你年纪还小,以后多穿些鲜艳的颜色,千万别像我。”木景焱语气很轻松,就像和她在唠家常。
这么多年,他的衣裳除了黑色再无其他,唯一一件藏青银暗花的还是她给他选的。
贝初夏微微松了口气,这一点她倒是挺赞成。
虽然他穿黑色衣裳的确好看,但她总觉得一身黑衣的他带着一种莫名的悲伤情愫,不自觉的就把气氛搞的很压抑,也影响到心情,就像有种拒人千里的感觉。
换了衣裳的他就没有给人那种感觉,好像突然接了地气,开始食人间烟火一样。
她和他不一样,他是有的选而不愿意选,但她却是没得选。
“我的确喜欢鲜艳的衣裳,可惜以前太穷了。”她轻笑。
没有哪个年轻的女孩子不喜欢漂亮的衣裳和饰品,她也不例外。
但条件所迫,没得选择。
以前的衣裳都是大人的旧衣改制,或者布店里卖不出去的老粗布,颜色都是黑漆漆深色系的,林氏便买些布头回家,给姐妹俩缝衣裳穿。
而贝希楠则年年有新衣,通常都是一换季两三件,林氏还美其名曰他正在长身体,不是故意偏袒。
贝初夏感觉很无语,找借口也不上点心,总换新的,还用那么好的布料,觉得她们姐妹俩年级小,好骗是吗?
木景焱点头,她以前的状况不用想就能猜出来。
“我是说以后。”
“会的。”贝初夏浅浅一笑,蜜汁自信。
以后自己赚了钱,想穿什么样的衣裳没有?
两人在车里有一搭无一搭聊着,很快,王虎驾着马车绕到了永乐街附近。
在一间不起眼的店铺前面,马车停下,木景焱下车,很快换了一身衣服回来。
永乐街是东西走向,有抚天城著名的两大酒楼:聚仙楼和茗香楼,一东一西,都处在街口最好的位置。
这两座酒楼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接待的客人群体不同。
聚仙楼的客人多数是达官贵族和成功的生意人,只要往雅间一坐,就代表着身份和地位。这里的厨子据说是皇家御厨出身,水平杠杠的。就算是普通的生意人在外面的大厅里吃个饭,也能脸上有光,毕竟一顿饭下来价格也摆在那儿,算得上抚天城价格最贵。
而茗香楼就不一样了,客人多数是文人墨客,不管有钱没钱骨子里都带着一股清高,就看不惯顿顿往聚仙楼跑的那群人,浑身上下带着一股铜臭味儿。这里的消费物价相比聚仙楼要低一些,但是人气更旺。因为很多达官贵族和生意人为了显得自己成功的同时很有学问,也喜欢往这边跑。三三两两小聚一番,折扇在手,吟诗作赋,学问多少立竿见影。
王虎驾着马车,绕到永乐街上一直在晃晃悠悠走着,这里人多,马儿是跑不起来的。
贝初夏透过小窗口远远看见,聚仙楼一楼门口已经站了一群人。
威严端庄的秦夫人就站在一众女眷中央,周围围着一圈贵妇千金。个个浓妆艳抹,盛装脂粉,脸上都挂着笑意,有一搭没一搭在闲聊。
请收藏:https://m.bglo.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