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军里的蕃部将领们说得要标准许多,用主君的话来说,那是正宗的雒阳雅音。
“我是碎叶军掌书记官福卡斯,汉名西门庆,来自罗马帝国西庇阿家族,效忠于沈将军。”
福卡斯很是严肃地回答道,对于自己的汉名,他极为喜欢,他询问过主君,西门乃是历史久远的大姓,正适合他们西庇阿家族使用,而他的名字里带个福,汉话里庆福乃是吉祥之意,他嫌福字太过直白,便单取了庆字使用,当时主君都被他取的这名字所惊动,直呼好名字。
“你来做什么?”
看着面前的罗马人拿着纸笔,赞巴眉头微皱,这个异邦人可不像是来询问的。
“我来记录将军生平,这样将军和我家主君一战,也好让世人知道我家主君打败的是何人,而不是什么无名小卒。”
“你是史官?”
赞巴看着神情虔诚的罗马人,脸上也变得严肃起来,大蕃输了,可他却不愿没庐琼保氏因为自己而蒙羞,堕了威名。
“是的。”
福卡斯稍微迟疑了下,但随即就重重点了点头,他坚信自己写的日后,日后必将在罗马成为伟大的史诗,大唐那些高傲的史官们不屑记录的伟大远征,就让他来记录,去让世人赞美宣扬大唐军队的强大和文明。
“我叫赞巴没庐琼保,乃是……”
很快赞巴便很配合地说起了自家生平,而在福卡斯笔下,这位吐蕃将主便多了一连串头衔,比如吐蕃帝国的雄鹰,以一抵十的勇士,来自执政官家族的贵族,镇压小勃律的恶魔等等。
“这把刀是?”
“这是我家传的宝刀,乃是甲热刀剑中的洛甲中的古拉司,《格萨尔王传》里格萨尔王有三把宝刀,其中一把便是古司刀。”
抚摸着家传的厚背宝刀,赞巴展示着上面漂亮的纹路,然后他这把看上去实际上就是平平无奇的所谓宝刀便成了福卡斯笔下传说中斩杀过妖魔的宝刀,又加了一连串的头衔。
像福卡斯讨要了记录碎叶军是如何攻破连云堡的记载,赞巴看得直接傻了,在这个罗马人的笔下,那位沈将军简直就如同天神一般完美,而唐军将士亦是勇猛和美德的化身,而连云堡的守军从一千五百人变成了三千人。
这简直就是胡扯,看着罗马人吹嘘着那位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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